党的十九大报告着重指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十九届三中全会公报进一步明确要推进社会组
党建引领、规范运作、服务创新、有序发展
沈阳社会组织联合会由沈阳市民政局主导、全市优秀社会组织代表发起,于2021年5月19日登记成立,是连接政府与社会组织的枢纽型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在社会组织建设上
致力于打造一个资源共享、交流合作、信息互通、宣传展示、引领创新、规范自律等多功能服务型平台
沈阳社会组织联合会通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以及开展多层次多类别的社会组织活动
2022年1月,沈阳社会组织联合会在沈阳召开第一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该组织的正式成立填补了沈阳市地方联合非营利性枢纽型社会组织的空白。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相关政策和市民政局《“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都提出了要建立各级枢纽型社会组织联合会的要求。此前沈阳市尚没有地方联合非营利性枢纽型社会组织。枢纽型社会组织是由民政部门认定,在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的发展、服务、管理工作中,在政治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业务上处于龙头地位,在管理上承担业务主管职能的联合性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