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社会组织联合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以党建引领、规范运作、服务创新、有序发展为指导方针的,由沈阳市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沈阳社会组织事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社会组织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士自愿结成的地方联合非营利性枢纽型社会组织。枢纽型社会组织是由民政部门认定,在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的发展、服务、管理工作中,在政治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业务上处于龙头地位,在管理上承担业务主管职能的联合性社会组织。
2022年1月,沈阳社会组织联合会在沈阳召开第一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该组织的正式成立填补了沈阳市地方联合非营利性枢纽型社会组织的空白。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相关政策和市民政局《“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都提出了要建立各级枢纽型社会组织联合会的要求。此前沈阳市尚没有地方联合非营利性枢纽型社会组织。枢纽型社会组织是由民政部门认定,在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的发展、服务、管理工作中,在政治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业务上处于龙头地位,在管理上承担业务主管职能的联合性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