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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社联第一届第一次会长办公会议

时间:2022-06-30    浏览量:11

2022年6月28日下午,沈阳社会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沈阳社联)第一届第一次会长办公会议在太平洋大厦顺利召开。沈阳社联轮值会长牛战宇,执行会长杨兴权,副会长曲道奎、白巍、李国栋、夏洪祥(授权出席)、翟小松、刘芳、许朗(授权出席)、王秋艳、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洪军等11位会长办公会议成员出席会议。沈阳市民政局行政审批处一级调研员、沈阳社联监事肖长旭列席会议。沈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主任陈曦、沈阳市民政局行政审批处处长孙利涛受邀参加随后召开的“庆七一·喜迎二十大”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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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社联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洪军从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失活评估、等级评估、信用评价、品牌建设、第三方评估、数字化平台建设、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体系和沈阳市社会组织发展报告等九个方面向会长办公会议汇报了沈阳社联2022年阶段性工作情况,同时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对沈阳社联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规划和展望。陈洪军强调,沈阳社联在接下来的工作将更加注重发挥服务平台作用,助力政府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和发展体系的构建,凝聚全体会员力量,携手共进、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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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会长杨兴权向会长办公会议介绍了关于成立沈阳社联法律咨询保护专业委员会、异地商会专业委员会、生活服务专业委员会、慈善服务专业委员、品牌建设专业委员会、校友经济发展专业委员会等六个专业委员会的初衷和设想,以及专业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选拔方式。他指出,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完成沈阳社联相关领域工作,指导会员开展相关领域工作,完成政府委托的相关领域工作和负责对外交流等。

会长办公会议成员审议并表决通过《沈阳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沈阳社会组织联合会资产接收管理办法》;表决通过关于成立沈阳社联法律咨询保护专业委员会、异地商会专业委员会、生活服务专业委员会、慈善服务专业委员、品牌建设专业委员会、校友经济发展专业委员会等六个专业委员会的决定;表决通过杨兴权为法律咨询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江建海为异地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王秋艳为生活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刘芳为慈善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翟小松为品牌建设专业委员会主任、杨兴权暂代校友经济发展专业委员会主任;表决通过孙艳兵、那新、王欣悦为沈阳社联副秘书长;表决通过关于成立沈阳社会组织联合会专家智库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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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沈阳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办公会议又召开了“庆七一·喜迎二十大”座谈会。会上,沈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主任陈曦表示,在即将启动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中,要更好地展示社联的功能。沈阳社联要尽快成立社联党支部,不仅可以将会员单位的党员紧密联系起来,还可以转移市民政局机关党委的职能并分担工作。沈阳社联也要从社会组织角度出发,建立起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和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办法。要将信用作为软因素,引导社会组织自律健康发展。社会组织管理局今后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沈阳社联工作上的指引和帮助。

沈阳市民政局行政审批处处长孙利涛向会长办公会议成员提出四个期待。一是要不忘初心,沈阳社联从酝酿成立至今,离不开各位的大力支持,这也是对沈阳市民政局“十四五工作规划”的大力支持,大家的初心和发心值得敬佩。二是要发挥作用,沈阳社联酝酿成立专委会,承接第三方评估,进行项目设计、资产接收,筹划编写蓝皮书等,都是有历史性意义的,要充分履职,发挥自身作用,成为多元化社会治理重要组成部分。三是要坚持不懈,勇于面临新的挑战,大家要群策群力,积极建言献策,不啻贡献智力支持。四是要永葆活力,对标先进地区,广泛调研走访,学习先进经验,做出有本土化特征的社会组织。

轮值会长牛战宇指出,沈阳社联要服务好沈阳市的社会组织,找准发力点和切入点,针对社会组织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疏漏和欠缺、难点和痛点主动提供帮助。同时呼吁会长办公会议成员凝心聚力,以身作则,示范带动,共同为沈阳社会组织发展凝聚资源和力量,推动我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执行会长杨兴权表示,沈阳社联要注重内部建设,尽快完成专委会建设,会长们要履职尽责,共同破解组织行动力问题。在财务方面,要管好实物资产和货币资产,完善资产接收程序,加强审批和监督,财务管理合法合规。还要向下扎根,提升服务会员能力,使会员更有参与感和凝聚力。

 与会成员围绕沈阳社联年度工作重点进行了热烈讨论,并针对社会组织党建政府职能转移、资源整合、人才培养、能力建设、作用发挥、媒体宣传、需求对接、项目孵化、跨界合作交流等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与会成员纷纷表示,在沈阳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发挥沈阳社联龙头带动作用,继续用心用力,维护好会员权益,实现好会员福利,落实好会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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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社联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更加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掌握好理解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更好地参与社会治理,汇聚强大正能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沈阳市社会组织联合会的成立具有重大意义

2022年1月,沈阳社会组织联合会在沈阳召开第一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该组织的正式成立填补了沈阳市地方联合非营利性枢纽型社会组织的空白。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相关政策和市民政局《“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都提出了要建立各级枢纽型社会组织联合会的要求。此前沈阳市尚没有地方联合非营利性枢纽型社会组织。枢纽型社会组织是由民政部门认定,在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的发展、服务、管理工作中,在政治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业务上处于龙头地位,在管理上承担业务主管职能的联合性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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